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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最少的保障 —「公民罷免權」


筆者是個「實際」的人,明白堅持「公民提名」等提名方法,最終只會兩敗俱傷,而香港一般百姓將是最大的受害者,政制原地踏步,對歡迎小圈子選舉的從政人士其實沒有甚麼損失,而不滿的,又能「出走香港」的香港人始終是少數。


但是,要筆者接受這個小圈子選出來的「特區領導人」是一件「難過」的事,經歷了三個特首的管治,到對梁振英能解決香港深層次問題,改善基層市民生活的期盼 (不論他的動機是否為了選票的策略,這是選舉制度下所有從政者的「常態」,只希望他能做到,他也做到了一點),只是到電視發牌一事的「無法無天」之失落,這就很難再相信中央選人的能力。


不過,政治是講求妥協的。中央為了保障自身的「管治利益」而否決「公民提名」等建議可以理解 (不一定合理,這在於對香港社會民情和文化理解的差異,作出了最保守的評估),但從政治角度來說,中央政府也應明白要得對手妥協,達到「雙贏」,也要給對方一個「合理保障」來體現中央政府真正關心她所治下人民的利益和生活,這是一個「仁德政權」的基本質素。


香港人回歸以來,其中一個深刻痛苦經歷是人民無權、無法罷免一個我們不滿意的特首,故在選舉特首上更加執著。若中央和特區政府願意透過立法明確經怎樣程序,由特區社會內部自行罷免行政長官,進行重選,這是沒有「公民提名」前提下給港人利益的最少保障。


若中央政府擔心「公民罷免權」會導致地區領導頻繁更換而造成的管治問題 (如日本),這可透過立法限制兩次「公民罷免權」的行使時距最少要兩或三年 (必須少於特首一個任期的年數,而且給繼任者有足夠時間任期善後),這便可避免或減少「公民罷免權」的副作用問題。


這個世界是沒有免費午餐,對香港人如是,對中央也是如此;香港人要讓步給中央放心,中央也要付出讓港人妥協。

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電視牌照風波:向特首、行政會議成員和建制派議員提問


今天,特區政府就免費電視牌照風波最終發出新聞稿解釋,連同多日來兩位行政會議成員,包括召集人林渙光,成員陳智思出來補充說明,加上部分建制派議員田北辰、譚耀宗和林大輝聯合出動幫政府放風講說話解畫,最奇兵突出是今晚無線電視運用政府給它的大氣電波,透過一個娛樂資訊節目播出一個仿時事嚴肅的專題報導拆解香港電視失牌之謎。這種大規模的解釋行動之目的是甚麼?筆者相信是希望市民接受政府發牌決定,不要再支持任何相關的社會行動。對政府而言,今天的局面是市民對政府的決定有所誤解”(政府115日的新聞公報第六段) 。問題是聽了這麼多天的解釋,市民之一的筆者還是不明白,請教如下:

1. 市場不能容納五間電視台生存,所以政府決定要受市民歡迎其劇集製作的「香港電視」出局,而不是大部分人不喜歡的「亞洲電視」,理據是甚麼?是因為亞洲電視的牌照到2015年才到期,不能在這時候要它出局?這是現有兩個擁有電視牌照電視台的生存特權?只要到2015年續牌時承諾會做好些,保證日後會做好節目,會爭取進步,就會多發12年的經營權給它,保它續命,既往劣績不咎!這樣的競爭原則、安排,公平嗎?公道嗎?公義嗎?

2. 所謂擔心,不想有電視台倒閉,是否指減少競爭,遷就較弱的電視台可以繼續生存,不會被“政府制定的市場” 所淘汰?2015年,若亞洲電視獲得續牌,是否意味特區政府並不重視電視台的節目質素和競爭能力?還是即使只有兩間電視台申請2015年電視牌照,按現在的“四大準則” 和“十一項因素” 否決往績差劣電視台的申請,以示今天否決香港電視牌照在同一標準作決定?政府有沒有想過2015年的續牌和今日的否決發牌的公平性問題如何處理?政府的政策和裁決是否一致和有連貫性?若保持制度的公平,決策的一致,是否盡早通知亞視不要再增加投資,免得日後成為香港電視的翻版。還是政府認為亞洲電視比香港電視更適合香港市民的電視娛樂的需要,計劃給它續牌,只是市民又有誤解?
圖片來自《主場新聞》

3. 今天否決香港電視的牌照是開啟和增添2015年續牌的困局,也為20162017年整個香港政局和選舉增添不穩和複雜的因素。究竟政府打算如何處理亞洲電視的續牌?給市民一個公道?一個公平處理投資者的香港?筆者想問政府和建制派議員是如何關心公眾利益和香港政局平穩的需要?究竟政府是如何就她的政策和施政作通盤分析和思考?考慮周全呢?

4. 筆者很想知道特區政府是否決定民意如何反對,即使再次出現2003年五十萬人上街反對,政府都會在所不惜堅持今天的決定,只發兩個牌,決不更改?還是民意再續持強烈些,你們會關心我們的感受,順從民意?究竟甚麼是管治之道?究竟人民的聲音有多重要?還是如Walter Lippmann1925年所寫的 “The Phantom Public” ,我們在你們 (特首會同行政會員及建制派議員) 心目中只是“幻影”?其實,你們咀裡說的公眾 利益是甚麼?市民只是想保留一個認為節目好看的電視台,上街遊行表達,綱上發聲呼籲足足三個星期,你們還是認為你們的決定是我們的需要,你們的決定是最好,一定要這樣行?請緊記特首的權力都要香港市民授權才能有效管治,特首是否更需要聽些民意呢?(忘記了梁先生權力不是香港市民授權) 現在政府的行為是怎樣關注“公眾” 利益,盡心為人民服務?“同心” 建港?筆者感受不到,筆者看到的是政府說了就算,不能改!正如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和新民黨主席兼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所說「“法律” 規定沒得改」!多麼有2003年時「鐵娘子」風範!問題是現在不是民意一半半,而是大部分民意 (有些民調接近七成)的反對,否則泛民派議員不會如斯雀躍!政府是否要多點智慧處理危機,而不是不斷挑起民憤?現在的情況是政府與民意對著幹。

5. 辦一間電視台不是經營“茶餐廳”,這個比喻在網上早見有人說了,不知是林渙光捨人牙慧,還是如特首說早透過不同渠道向外“放風”,驚訝是市民好似“收唔到”。不是收唔到,是唔認同,因為理據不足。辦一間電視台當然不能等同辦一間茶餐廳,所以,政府在決定發牌後,還要跟取得牌照的兩間電視台談發牌規則和條件,就政府規定經營免費電視。問題是若香港電視也能承諾依足政府規定營辦免費電視,包括提供持續經營12年的資料,為甚麼不公平讓它經營?還是政府“只” 相信 PCCW和有線有此“經營實力” ?若是這個原因,就請給市民“證據” 以示公允!為甚麼有些人的保證會信,有些人的保證不信?還是,不是“信不信” 問題,而是發牌在我的手,一直制度都是權在我 (特首說的) ,我 () 決定給誰就給誰,不用解釋 (制度是這樣的,這也是特首說的) ,也不用多說!我們就是喜歡減少競爭,保護“弱者”,不給你們一班“幻影” 喜歡渴甚麼茶,就渴甚麼茶!我們批准的“茶餐廳” 就是不賣“港式奶茶”,只賣“滾水”!這才符合“公眾” 利益和市場“安全” 地競爭!政府這樣說,筆者會明白很多。

6. 最後一問,為甚麼建制派議員公然背叛民意,保政府不被“問話”?建制派的議員可給我們一個解釋嗎?筆者相信原因只有一個,是我們作為選民沒有做好本份,事情過了就失憶,選票沒有產生“因果報應” 的果效和規律。市民若想我們的想法和願意得到尊重,請緊記自己選票的力量,不重視你意見的議員就是幫不到你的政客,投票給他是你咎由自取,不要怨這些“尊貴的議員”,歷史已經給了你答案,只是你沒有吸取歷史的教訓。請大家記著明天116日的香港歷史,記著議員的所作所為!(到了選舉的日子,大家要翻看歷史,要討論歷史,要重視歷史,不要再遺忘歷史,這是政客的最大“忌諱”之一。)

為甚麼特區政府的施政會變得如此不堪?三個星期,還是提不到一個市民滿意和合理的解釋和答案,為甚麼市民沒有權利就他們欣賞的電視節目提出要求?為甚麼政府不是為市民生活需要作出回應?請政府和建制派議員答答筆者。

本文同步於2013年11月6日在《信報網站》的「信博」發表。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一個電視牌照,照出一個人的「真面目」


其實,一個普通市民很難真正了解一個從政者,甚或政治領袖的為人和價值觀,因為我們沒有機會近距離認識這些從政的人,沒有共事經驗,沒有交手體會、沒有一同生活過程。所以,選舉往往是從政者騙取選民信任的一場博奕,一場可能要付出自己幸福的遊戲。

作為一個普通市民能了解一個從政者是怎樣的一個人,就只有長期細心觀察這些人的處事手法,這是一種聊勝於無的選擇,但對一些情緒和智商都極高的政壇中人,也許我們這生都無法看透。這樣,就只好相信他或她是一個值得付託我們理想的從政者。事實上,大部份人的理想都很簡單而務實 安居樂業,和平公正,尊重包容。說真,我們也不是一個完美的人,能長期騙取大部份人的信任和支持,這人都應該有其優勝地方。

幸好,大部分的從政者都不是情緒和智商都極高的「高人」,他們會按著他們的欲望和價值觀行事,如何包裝和「語言偽術」,都染飾不了個人的「真我」,「真面目」會出賣自己,破壞自己種種的「偽術」。

圖片來自《大公網》
筆者曾有機會接觸過跟梁振英共事的其他人之分享,聽到大部份是不太好的評語或隱晦的說話。不過,作為一個常強調和教導他人「獨立思考」的人,筆者還是選擇了看梁先生的工作和努力,始終我不認識梁先生,要對他公平些,不能無理無由對他有任何負面的「先入為主」看法。否則,筆者跟自己常批評的「人云亦云」的人有甚麼分別?事實上,梁先生提出的不少民生政策,筆者原則上是支持和欣賞,只是細節上可以再調整。甚至在中港融合的問題上,筆者基本上是同意進一步加強。

但這一天終於來了,「免費電視牌照事件」告訴了筆者梁先生極可能不是一位值得信任,付託理想的從政者,這點今筆者感到很無奈。筆者憑甚麼這樣認為,筆者會說過明白,不要叫人「死得不明不白」。

第一,「順得哥情失嫂意」是梁先生最真心的說話,這證明其他都是謊言,甚麼程序公義,公眾利益,通盤考慮都是謊言。關鍵是要照顧「哥情」,還是符合「嫂意」。一個政府,一個地區最高的決策機構,一個以法治公平保命的地區,閉門談的是「哥情嫂意」的「情愛政治」,視既定規則如無物,由1998年至201212月,政府的廣播條例是符合發牌條件就需「發牌」,沒有「發牌上限」,沒有「從序漸進」,沒有「擔心競爭」。若現在的「新規定」是行政會議大部分成員共識,請梁先生把他們全踢出「行會」,因他們都在毒害梁先生。否則,就是梁先生毒害他們。

第二,由行會召集人林渙光到其他成員李慧琼、羅范椒芬都沒有正面支持梁先生現在處理手法恰當,更沒有為決策護航,只呼籲特首和政府披露更多決策資料。其他行會成員和三司中的林鄭月娥和曾俊華均「沈默是金」,變成「隱者」。這是極不正常的現象,有違常態。一個影響民生的重大決定,觸發社會嚴重不滿,超過一星期,政府除了不停發聲明,竟然沒有行會成員出來「保駕護航」,只有葉劉淑儀出來說了「沒得改」,相關決策理據欠奉。這現象唯一合理解釋是其他人都不知不發牌給「香港電視」的理由是甚麼?重點在那裡?

若筆者推測接近事實,梁先生指決策是大部份行會成員和三司的意見和共識,就是出賣夥伴的行為。否則,就是共事夥伴出賣梁先生。無論是那一個角度,特區行政會議已經是一個腐爛的組織,梁先生的能力值得懷疑。

第三,有一批人數不多的「慣性」支持政府的民間組織出來抗行社會反對聲音。本來,一件事情總有正反兩面是正常之事。問題是支持政府的「示威人士」,除了帶領者稍為多點「情緒表達」,其他人都像「目無表情」的「紙牌人」,令人很難相信他們是出於內心遊行示威。若他們都不是真正支持政府的「遊行人士」,那麼就應思考這是一件甚麼事情?又是一個偽造出來的事情?又是另一種謊言?

其實,一個人的價值觀和意志很多時會自然流露在自己的生活點滴和辦事手法,要做一個值得被尊重的人,就需要多點反思,筆者常常這樣告訴自己,但還是有很多不理想的個人問題。所以,筆者知道自己不適合從政。梁先生,相信你也渴望其他人欣賞你的努力和付出,但你是否同樣懂得欣賞其他人的努力和付出?若梁先生真的要堅持從政,希望你能多點「三省吾身」,少用「語言偽術」(其實,程序公義不等於公義,更何況程序是否公義值得商榷,因它不會與「順得哥情失嫂意」並存在決策思維當中)

梁先生,寫這篇文章其實一點都不好受。畢竟,我見到你很努力的一面,這是值得支持的。可惜,就電視牌照事件,筆者極之失望,不吐不快。事實上,若果可以「忍」,筆者會選擇「忍」,始終開罪權貴於己無益。我個人其中一個缺點是沒有「文人的節氣風骨」,做了這次傻事,真是感到無奈!

註:本文同步於《信報網站》的「信博」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