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2012 香港特首選舉:選委會選舉的投票考量和吊詭的結果

早在發表〈2012香港特首選舉:劉邦對項羽〉前,便想寫這篇文章,但按文章的內容,筆者覺得先寫「劉項」一文較好,而因工作關係,遲遲沒有時間動筆 (準確些說應是鍵盤) 寫這篇文章。幸好這個網誌也不是很多人遊覽,而且多數不是香港網民,所以文章遲出早出,對選舉也應沒有甚麼影響。

今期 (417) 《信報財經月刊》,資深傳媒人和政治評論員 Michael Chugani (褚簡寧) 寫了一篇關於今屆 1200 位選委在明年三月是否需要考慮“民意”(民調結果) 投票選特首的文章,名為〈如何選出下屆特首〉。作為有投票權在選舉委員會分組界別選出代表的一分子,筆者想的是甚麼樣的選委按“民意”或綜合多個有代表性的民調 (例如由各大學名譽及獨立進行的民調) 投票?正如今期《亞洲週刊》(第25卷,第50期) 的封面專題所說的,今屆特首選舉是一場突破了原本「小圈子選舉」局限性之「弄假成真」的「普選熱身賽」或「普選預賽」,這是筆者樂見的結果。問題是如何選出按香港民意投票的選委?

今屆選委由三個途徑產生共 1200人,分別由 35 個功能組別選出 1044位選委,由 6 個指定的宗教團體選出 60 位宗教界選委,和由港區人大和立法會議員組成的96位當然委員,其中包含 36 位人大和60位現任立法會議員。由於部份界別已經自動當選,今日投票,其實只是從24界別選出 766位選委。無論是選出或自動當選,這群選委當中最少存在四類基本的投票立場。

此圖為今屆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的宣傳海報
第一類是按中央政府意願投票的選委。當中 55位政協,36位人大和16位香港中國企業代表應是基本盤,相信當中只有極小數的例外。此外,在區議會選舉中獲利豐厚的建制派 (今屆194人,當中中堅力量的民建聯和工聯會佔 165) 應可在選委會選舉中取得壓倒性的優勢,這裡共 121人,加上28位鄉議局代表,中央可直接影響的選委,最保守估計約 200人。據《明報》在1116的分析,他們估計約464席靜待中央旨意,這裡並未包括政界的人大、政協、區議會和立法會議員272席和16香港中國企業代表 (《明報》估計中企代表將支持唐英年)筆者估計政界加中企約有240席按中央旨意投票,加上《明報》估計的464席,即中央願意的選票704票左右,佔選委會六成選票,足以影響結果。

第二類是按自己或自己組別利益為依歸,選出一位可成為合作伙伴的特首,以鞏固既得利益。這個前提下,特首的首項條件不是「雄心壯志」和「有所作為」,而是「謙卑」、「容易相處」和「萬事有商量」,或是「方向一致」,「志趣相投」,是否能幹和聰明都不重要,「太聰明」或「自以為是」反而是「問題」。當然暫時已知的兩位特首候選人在這當中也應各有支持者,據《明報》(上同) 的分析,唐英年佔優的有244席,而梁振英有100席。

第三類是以挑戰現有小圈子選舉其不公平性為目標的選委。他們若能集合到提名門檻150票,就極可能派出一位“泛民”代表出選特首,以迫使其他兩位候選人作出更多民主制度的承諾,特別是普選、功能組別和區議會委任議席等問題。一般估計,這批選委最終會在選舉中投給唐、梁其中較多承諾的一方,作為「關鍵小數」。筆者覺得這想法不合理,第一關鍵的大數應由中央掌握了,取得選舉的安全系數;第二若泛民代表得票少於提名票,在政治上就相當「玩權術」的形象,連自己候選人所代表的政治信念和歷史記錄都不顧,最終也不能影響大局,只可能提高小圈子選舉和當選特首 (恰恰中央和泛民都屬意同一位候選人) 的認受性,這做法在政治上相當不智。筆者認為成熟的反建制策略應投給自己的候選代表,且盡力為他拉票,而非等待其他候選人的「招安」;若沒有自己候選代表的時候,就投「白票」以示抗議小圈子選舉的不公,盡力減少當選特首的得票率,強化認受性不足的意象。這才是“泛民”對爭取最大政治利益和鞏固她們自己政治道德高地的工作。所以,筆者認為這批選委理應不按“民調” 投票,除非民意屬意的是“泛民” 候選人或“投白票”。

最後一類就是按各項具足夠公信力民調的綜合結果投票的選委,來一次「假戲真做」的普選特首。這些沒有任何既定立場,有不受中央意旨的選委會候選人有幾多?筆者真的不知,其中希望存在的這批人選,可能少數存在於教育界、高等教育界 (這界別的 30 席,泛民最少可取得 8 席,因其他名單總數只有 22位候選人)、法律界、社福界和資訊科技界,這些獨立思考較高或一心體現民意的候選人。但這些票不可能影響到選舉結果,只是心靈上滿足了投票人若希望選一位跟隨“民意” 選委會代表而已。問題是分辦這類候選人也有相當難度,因在筆者能接觸到競選資料中,沒有任何一個界別的候選人表示會跟隨“民調” 或“民意”投票。

按以上的分析,除非今天的投票者己經可以決定屬意那位已知特首候選人當選,把票投給他的代表 (假若投票者掌握和相信這方面的資訊),或投給傳統“泛民”代表以降低當選者的認受性。否則,我們的投票跟投票給中央分別不大。不過,筆者的想法不是這樣。

筆者的想法是,若投票者希望今屆的特首選舉按“民意”選出,不妨投票給中央能影響的候選人。筆者估計是若中央接受梁、唐競爭出現,她就要思考一個問題,是否堅持一個民望差距極大的低民望候選人當選,向全香港人引證小圈子選舉和功能組別不能照顧和反映“民意”?這位當選特首如何能有效執政管治,維持香港的穩定發展,完成中央工作 (例如 23條立法),以妨止“泛民”翻盤空間,影響到2016年立法會選舉和2017年的特首普選?如何再說服優化功能組別這類普選方案?所以,筆者估計中央已經定出一些想法,梁、唐兩營也許“感覺”到這個“想法”。就是唐營在這三個月內必須拉近與梁營的民調差距,就是落後一點也不要緊,可以當選特首,筆者只是不能估計到這個“可接受差距”的百分比是多少;而梁營就必須大幅領先唐營才有當選的可能性。其中一個可能變數是中央“默許”或“指派”葉劉加入選戰,以分薄梁的民望。問題是中央要充份研判葉劉加入對唐的民望影響多大,而最不可思議的結果是葉劉的民望大幅拋離唐、梁兩人的民望,但這個可能極低,因為葉劉若中央委派的,自可控制她的選舉工程。

若筆者的判斷成立,投票給中央的代表以反映“民意”的可能性將高於投給“泛民”的代表,選舉有時就是這樣吊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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